日期: 2025-04-29 13:20:08 | 作者:anbo104.com
“我是出于对肌肉力气的崇拜……整一个完好的进程都是在他的默许下进行的,他既没有言语上的不满,更没有肢体的回绝动作。”日前,上海6旬男人阿亮(化名)提起行政诉讼,申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。
此前, 阿亮在厕所对一男人施行性打扰。男人报警后,阿亮被公安机关行政处分,拘留5日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3年8月5日12时50分许及13时24分许, 宝山公安分局部属大华新村派出所接报,报警人称其在宝山区男厕所遭到性打扰。第一次报警时对方已脱离现场,第2次报警时发现对方。派出所同日受理,依法对阿亮、报警人进行问询,经查询,以为阿亮施行了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,拟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规则处分行政拘留5日 。因阿亮以为处分过重,宝山公安分局对案子做复核。经复核,以为本案事实清楚,依据充沛,定性、适法精确,办案程序合法,处分决议恰当,不支持阿亮提出的申辩定见,拟保持原处分决议。2023年8月5日,宝山公安分局对阿亮作出被诉处分决议,并送达当事人。被诉处分决议已实行结束。
阿亮诉称,坐在饭馆门口的排椅上刷手机,此刻来了一位有着健美冠军体魄的小伙子。当对方走向周围的厕所时,他也进入厕所,并与之进行沟通。“我出于对肌肉力气的崇拜,先后面对面地摸了他的手臂肌肉,隔着衣服摸了胸肌和腹肌……全程没有触碰腰部以下的任何部位。整一个完好的进程都是在他的默许下进行的,还时断时续的相互有言语的沟通,他既没有言语上的不满,更没有肢体的回绝动作……”
浦东新区法院一审以为,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规则,宝山公安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行政处分的职权。本案中,被告宝山公安分局受案后进行了查询,对涉案人员进行了问询,在查询的基础上确定原告施行了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,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前实行了事前奉告的责任,在听取了原告的申辩后,经复核,保持原拟处分决议。经审阅,被告作出被诉处分决议后依法送达,其确定事实清楚,依据充沛,适用法律正确,法律程序并无不当。综上,驳回原告阿亮的诉讼请求。